利己与利他,为己与为人,经纪人与道德人,历来是伦理学争论的一个焦点。利己与利他本质上是一致的,互融互通,利己通过利他来实现,利他因利己而真实存在,二者相依相存,并行不悖。
利己是人生存的前提,是人的本性,生命的本能。自人产生之始,他必须通过劳动来谋求水和食物以保证自身的存活。人首先是经济人,人的本性,最重要的是利己特性,追求个人利益是自然之理,是正常的、合乎自然的。没有利己,不发展自身,也就没有个人利益和私有财产,自然就没有人的存在。正如马克思所说的:“思想一旦离开了利益,就一定是自己出丑。”列宁也指出,社会主义经济建设“不是直接依靠热情,而是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,依靠个人的兴趣,依靠个人的利益。”利益是人类文明前进的杠杆和动力,是整个文明的基础。举个简单的例子,李四的篮球掉了,张三帮他捡起了。这过程一般情况下是利他的,那么这一利他行为的前提是什么?张三的利己。他需要认识到“球属于李四,它该被捡起来,并还给李四”。他如何会有这种认识?实践,或者说,学习。张三深化自己的认识,同时,他还应具备捡球的能力,这一切都是发展自身的产物,有时我们只是以利己为目的,但客观上却促进了社会利益,甚至比殚精竭意、刻意追求公共利益更有利于社会。《国富论》为我们讲述了这一原因,“每个人都在意图用他的资本,来使其生产产品能得到最大价值。一般地,他并不企图增加公共福利,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多少。他所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,在这样做事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这一目标”。其中看不见的手即个人利益、市场机制、价格机制。再比如,有同学可能会说我这个人他特别仗义,为了朋友两肋插刀,谈恋爱的时候就希望对方开心,我无所谓的。这只是被自己的表象欺骗了,你在讨好别人,为别人好的时候,自己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和愉悦感,这也是一种利益。因此人在本质上都是利己的。
利己也不能脱离利他。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,离开了社会也就不具备人的本质。比如我们上文那个篮球的例子,张三为什么能利己?他为什么能学会那些东西?这一切从何而来?直接来源是社会,是社会帮助他、增长其认识,因此利己也不能脱离利他。马克思曾指出,“当我生产商品时,前提是我的商品虽然有使用价值,但不是我要用的,它对我来说不是直接的交换价值……因此,我只有为社会生产才能为自己生产,而社会中每一个成员又在另一个领域中为我劳动。”交易双方,每一方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,必须要让对方感觉对自己是有利的,提供给对方有用的东西。欲要取之,必先予之。利己也利他,他利也利己,利己先利他,利己不损人。因此,二者是相依相存的。
综上所述,我们应该承认个人利益与利己的合理性,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利己活动;同时为了利己我们也必须利他,从而使利益最大化,同时也能促进社会的繁荣发展。我们要坚持利己与利他的辩证统一,反对只利己不利他或损人利己的极端个人主义。承认利己,追求利他,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